楊耕身《中國青年報》(2014年12月30日02版)
  “吃虧是福”這句話,表達的大概是世界無二的中國式心態。不過一些時候,我看到了“吃虧是福”的另一種表達,那就是:如果你不吃虧上當,那我怎麼來享福得利?
  在學生暑期打工維權難的新聞中,吃虧一方是數名高校學生,占便宜一方則為南京娃哈哈飲料有限公司。按照合同,去南京娃哈哈公司打工的大學生們,他們原本可以拿到3000多元薪酬,但企業最終以他們的身份是大學生為由,按實習對待,僅發給他們1000多元生活補貼。
  既然維權無果,似乎也就只好以“吃虧是福”來自我寬解。這四個字也正是出自此條新聞的網絡跟帖之中。吃一塹長一智嘛,若能吃虧必少是非,不得不驚嘆,這種文化在今天依然有如此大的生根能力。但到底為什麼,總是窮學生們在吃虧,總是“血汗工廠”們在占便宜?
  中國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在校大學生打工被侵權並不是個案。一項以142名有打工經歷的大學生為對象的調查顯示,有超過一半的學生遭遇過交押金、被中介欺騙、拖欠克扣工資福利、拒付工資、超工時加班、拒付加班費等侵權。報道指出,大學生被侵權現象較為普遍,原因有大學生自身社會經驗不足,對《勞動法》瞭解不夠,維權意識薄弱等方面。勞動部門對在校大學生侵權投訴不予受理,導致他們維權無門。
  誰能想到,大學生們去打個工,也得全副武裝!誰又能想到,勞動部門監理勞動市場許多年,“血汗工廠”依然存在,讓人對企業信用都產生懷疑。但除此之外更讓人黯然的則是,哪怕大學生們在社會經驗、法律知識、維權意識方面真的全副武裝了,最終似乎仍架不住“維權無門”這一個結局。我看大學生打工被侵權現象,這才是讓人真正讓人欲哭無淚之處。而既然大學生打工者總歸都是要被侵犯的,那麼又何苦指責他們有種種不堪?
  或許有關部門自有其不予受理的理由,因此如有必要,需要從立法層面予以考量。但在此之前,同樣需要從弱者權益保護的一般性原則來提供必要的救濟。2008年南京市發生過一起在校大學生務工受法律保護的案例,最終以學生身份並不限制大學生作為普通勞動者加入勞動力群體為由,宣判用工單位敗訴。中國固然不是判例製法系的國家,但是對於弱者的權益保護,想來中外並無差別。因此我只想知道的是,在生硬冷漠地“不予受理”之前,勞動部門是否窮盡了一切可能的調解及救濟辦法?
  別讓“吃虧”成為大學生們走向社會的第一課,別讓“吃虧是福”成為弱者的自我慰藉。很難想象,一個每一個人都是從“吃虧”開始理解社會的社群,最終可以不走向一個互害性的社會。同樣很難想象,一個總是以“吃虧是福”來自我消解的勞動者群體,最終可以成為快樂積極的勞動者。那麼在這個過程中,大學生的自我保護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政府乃至國家作為庇護者的角色,到底為誰而設,法律以及制度又怎樣來為弱者提供必不可少的正義感及安全感。  (原標題:別讓“吃虧”成為大學生走上社會的第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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